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项目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半导体激光治疗仪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PFBYY20231108
三、采购内容: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一台(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说明见附件一)
采购预算:自筹资金9.98万。(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投标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有效《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4.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3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前一天时间, 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报价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五、报名要求:
申请领取询价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生产厂商投标需提供)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放询价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函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8日-11月10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303室领取。
七、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14日10时30分(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3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3年11月14日10时30分,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地址: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
十一、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地址: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杰
电 话:8461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