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药物临床试验需要配备药品阴凉柜等4台设备,现进行询价采购。各供应商对询价采购的设备须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项目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药品阴凉柜等4台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Y202114055(2)
三、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3.675万元(供应商报价均不得超出预算,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采购内容:药品阴凉柜 1台,医用冷藏箱 1台,保温箱1台,蠕动泵1台
(技术参数详见采购需求说明见附件一)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报价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
(四)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还须具有所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食药监械(准、进、许)字的注册证还须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注:1.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等。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开标时间, 项目评审前,完成对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五、报名要求:
申请领取询价函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放询价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发放询价函,详细资格审查以询价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六、询价函领取的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3日-11月25日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 13: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304房间领取。
七、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9日9时(逾期恕不接受),递交至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一楼大厅(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八、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
2021年11月29日9时,在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地址: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人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进入大连市皮肤病医院教学办公楼必须自行戴好口罩,做好卫生消毒。
十一、对本项目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大连市皮肤病医院
地址:沙河口区联兴巷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峰
电 话:17741155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