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近期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的通报》(国卫办医函[2018]902号)和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行风建设的通知》(辽卫办发【2019】22号)文件要求,我院于2月14日召开行风建设警示教育大会,院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全体中层干部及部分医务人员参加会议。
通过学习行风建设警示教育会及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违纪违规通报,我院要求各科室进一步落实医疗核心制度,规范诊疗行为,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优化医疗服务,改进行分作业,提升患者感受,打造“有温度的医疗机构”。要切实保障患者知情权,完善各项告知制度,加强价格公示,让患者“明明白白看病”。加强处方点评,对不合理用药的情况进行院内公示。形成不收不送“红包”的良好氛围,让医务人员“清清白白行医”。
参会人员展开热烈讨论,纷纷表态要严格按照院规从医,不做违法乱纪行为。我院针对此类问题将警钟长鸣,切实做好上级要求,更好为百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