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依据
辽宁省卫生厅制定的《辽宁省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2、办理程序
(1)病人(或委托人)申请;
(2)病人本人办理:持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3)委托人代理病人办理:提供病人身份的身份有效证件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病人办理复印病案的委托书;
(4)到我院六楼医务科办理;
(5)交费:
(6)加盖医院医务科印章。
3、复印病历时间
周一至周五(8:00—11:00,13:00—16:30)
住院病历预约复印(出院1周以后); 在院患者不予复印病历
4、费用情况
复印每页0.4元
5、咨询电话:39878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