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办事条件及材料:全省各医疗机构
办事程序:疾控中心或患者本人持转诊单、身份证到麻风病防治办公室登记,请专家确认、治疗。
办事时限:8:00—11:00,13:00—16:00
其他须知事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办公地点:皮肤病医院2楼银屑病专诊
咨询电话:0411-39878678,84618089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办事条件及材料:全省各医疗机构
办事程序:疾控中心或患者本人持转诊单、身份证到麻风病防治办公室登记,请专家确认、治疗。
办事时限:8:00—11:00,13:00—16:00
其他须知事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办公地点:皮肤病医院2楼银屑病专诊
咨询电话:0411-39878678,8461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