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
办事条件及材料:各区市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疫局等筛查需确认的转诊患者
办事程序:本人持转诊单、身份证到性病防治办公室登记,请专家确认,转回。
办事时限:8:00—11:00,13:00—16:00
其他须知事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办公地点:我院2楼银屑病专诊
咨询电话:0411-39878678
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检疫法》
办事条件及材料:各区市县疾病控制中心、卫生检疫局等筛查需确认的转诊患者
办事程序:本人持转诊单、身份证到性病防治办公室登记,请专家确认,转回。
办事时限:8:00—11:00,13:00—16:00
其他须知事项: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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